您好!欢迎进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网站
南京刑事律师团队
15951808994
监视居住能见律师吗?
律师辩护人可以见面,但只能是被监视居住人的律师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被拘留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监督。
监测居住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
(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
(二)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唯一的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处理案件的需要,更适合采取监控措施;
(五)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控措施。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在监视居住期间期间见律师,但不能随便见律师,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就是为你介绍的有关监视居住能见律师吗的内容,对此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欢迎前来咨询我们网站,我们会有技术人员为你讲解。
关键词: 滁州会见律师 马鞍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 南京找刑事律师辩护 滁州刑事律师 南京律师刑事咨询 南京溧水区刑事律师
编辑精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