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网站

南京刑事律师团队

 法律咨询热线 

15951808994

图片展示
新闻中心

15951808994

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1-10 11:58:16

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自诉和公诉有如下六个区别:
(一)概念不同。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的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二)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三)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四)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五)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只是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向司法机关如实进行陈述和控告,至于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六)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上述就是为你介绍的有关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对此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欢迎前来咨询我们网站,我们会有技术人员为你讲解。





关键词:  滁州刑事律师  南京律师刑事咨询  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  南京找刑事律师辩护  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镇江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编辑精选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南京刑辩律师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8楼   邮 编210000  

 刑辩律师团队负责人电话:15951808994

华商律师在江苏镇江、马鞍山、滁州、南京市(雨花台区、建邺区、江宁区、玄武区、鼓楼区、溧水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秦淮区)等区域,徐义明律师深受当事人一致好评。

苏ICP备20011295号-1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8楼   邮 编210000  

 刑辩律师团队负责人电话:15951808994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