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网站

南京刑事律师团队

 刑事法律咨询热线 

15951808994

图片展示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网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8-19 16:35:59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1.法定***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核准。

上述就是为你介绍的有关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的内容,对此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欢迎前来咨询我们网站,我们会有技术人员为你讲解。




关键词: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排行  法律顾问电话号码  镇江刑事律师事务所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费用多少  南京江宁区刑事律师

编辑精选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南京刑辩律师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8楼   邮 编210000  

 刑辩律师团队负责人徐义明电话:15951808994

华商律师在江苏镇江、马鞍山、滁州、南京市(雨花台区、建邺区、江宁区、玄武区、鼓楼区、溧水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秦淮区)等区域,徐义明律师深受当事人一致好评。

苏ICP备20011295号-1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8楼   邮 编210000  

 刑辩律师团队负责人徐义明电话:15951808994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